复学申请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政〔201777号)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正式开学前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二级等)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二)学生休学期满后,应提前一周持有关证明,经系签署意见,教务处核准后编入原专业相应年级学习,如无原专业可编入相近专业。不按期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其复学资格,同时取消其学籍。


附学生申请复学提交材料

1.  手写复学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1份);

2.  复学申请表、相关部门盖章;见附件 复学申请表.doc

3.  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二级等)复查合格材料;因入伍申请复学时,附退伍证明;

 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皖江校区 行政楼二楼学籍学位科办公室),学籍科报至学院下文后,在学信网操作复学,注册学籍。

时间:2017-11-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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