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一、《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其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2019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当前,我省师德师风建设总体是好的,教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是好的。但是,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和教育系统整体形象。为落实好师德第一标准,部分高校已经探索开展了师德考核工作,但由于没有上位文件依据,有的学校师德考核办法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学校师德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效果差强人意。因此,制定《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师德考核考什么、怎么考、考核结果怎么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也是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保证。

二、《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在《办法》研制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守住底线红线。围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的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10个方面,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所列的负面清单等内容,明确了我省师德考核的底线、红线,强化师德违规“一票否决”。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教师引导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上,引导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上,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的职业行为,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推动落地操作。办法明确了为什么考核、考核谁、考核什么、什么时候考核、怎么考核、考核结果怎么运用等具体内容,明确考核组织机构,细化考核组织实施流程,提升了工作实操性,便于各校落地实施。

三、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的对象是谁?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三条明确,师德考核对象为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中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在职教师。

《办法》第二十条还明确,高校对管理人员、专职科研人员、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校外兼职教师等开展师德考核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六条明确,师德考核具体考核教师在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内容涵盖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正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

五、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哪几个档次?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七条明确,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优秀档次: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

合格档次: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基本合格档次: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不合格档次: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

六、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具体由谁来组织实施?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四条明确,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全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高校负责本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和实施。

《办法》第八条还明确,高校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或相应的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机构,统筹领导和组织师德考核工作。高校二级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考核工作。

七、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有哪些方式和步骤?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九条明确,师德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方式。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由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汇总。

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原则上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主要程序分为四个步骤:

一是个人自评。教师个人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二是民主评议。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一般采取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单位考评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根据评议及教师平时考核结果,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在二级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三是综合评定。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审核二级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是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由二级单位通知每一位被考核教师,经教师签字确认后,存入教师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及时向其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八、对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教师,如何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十条明确,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负面清单”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依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对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等处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对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或受到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当年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的,按照对其师德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九、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明确,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

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限制招生、停止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的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第十四条还明确,高校要将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纳入重点关注教师信息库,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教育引导。

十、如何对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九条明确,建立师德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院)长是师德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和二级单位其他领导人员依据各自职责承担师德考核工作相应责任。对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时间:2023-10-25  编辑:张雪梅  预审:吴成龙  终审:钱奇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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