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录取新生信息完整准确,更好地开展我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1级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复查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发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确保复查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复查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后勤与保卫处、医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系主任组成。复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2.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查组”), 复查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其职责是制订本系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方案;负责本系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系复查工作方案及复查组名单在924日前交院领导组办公室。

(二)复查内容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⑴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⑵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⑶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⑷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⑸艺术类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2.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复查程序与办法

1.录取资格复查阶段,对新生录取资格及程序进行复查

由招生办指导各系对新生录取手续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特别对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于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各复查组要做好造册登记,并查验其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新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则允许其推迟一周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可疑情况,在新生报到结束后一周内汇总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2.新生报到阶段,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927日前,全院新生完成人脸采集。

 9月30日前,各系普通本科新生向辅导员提交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复查组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月30日前,专升本的新生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此外,退役士兵的学生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复查组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⑷复查领导组办公室在9月30日前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完成各专业新生高考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采集照片和学籍照片人像比对工作。

(四)在校复查阶段,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

1.学籍照片采集

⑴各专业在927日完成学籍图像统一采集工作。拍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

⑵学籍照片参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进行,采集时不要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采集背景(蓝色)的服装,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

⑶各复查组指导辅导员有序开展学籍照片采集工作,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好学生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队进入拍摄现场完成拍照。

2.学籍信息采集。各专业新生在10月15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根据操作说明完善个人信息内容,10月18日前要求新生完成《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入学复学登记表》(附件2),并扫描PDF电子版,以系为单位,按照学号姓名命名压缩包形式发1252035760@qq.com 教务处留存。

(五)新生身心复查

新生身体复查工作,由校医务室严格按照具体组织与实施,心理健康测试测评由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各系密切配合。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数学家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导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在10月15日前由校医务室、心理健康中心分别向领导组提交全院复查情况报告。

(六)艺术类专业新生的专业水平复查

1.艺术类专业新生的专业水平复查工作,由录取专业所在系负责制订专业水平全面复查工作方案,10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

2.复查过程中,如有可疑情况,立即向复查领导组报告。

3.所有专业复查相关的试卷、视频及评分等相关材料由相关系教学办公室存档备查。

(七)复查结果汇总、上报、处理和公示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组应将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复查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于 10月15前报送领导组办公室(附件3)。

2.对复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各复查组应汇总相关材料报送领导组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对可疑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经复查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报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则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注销其电子档案。情节严重者,学校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在处理违规学生时,复查组要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并向家长讲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解释和疏导劝返工作,学生要由其家长亲自带离学校。

4.学校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

(八)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学校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53-5771511)和学校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553-5771519),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的咨询和投诉。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各系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涉及考生入学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举报, 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领导组办公室依据各复查组报送的书面报告和校医务室对新生的体检复查结论,在10月15日前内将合格新生的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11月15日前,指导和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高校依法实施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行为,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入学资格工作,工作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在规范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对于毕业后发现的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的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行为坚持长效追踪、倒查追责。

(二)各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针对本系学籍管理等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形成复查总结于10月15日报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1 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普通高等本科生入学复查登记表

附件3 各系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表

                                 

                                    教务处

                                2021922

 

时间:2021-09-22  编辑:wjjwc  预审:吴成龙  终审:钱奇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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