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申请材料办理细则

一、办理对象、时间、地点

(一)办理对象

申请办理出国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或在读证明)的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

(二)办理时间

每周二受理审核材料,周五领取(节假日外)。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

(三)办理地点

皖江校区行政楼3楼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电话:0553-5771519(办理前可电话咨询)

二、办理要求

(一)办理者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办者需提供:

1、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1)

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生办理须知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院档案室(电话:0553-5771550)复印本人成绩档案并加盖公章确认。

2.将档案室复印的成绩档案,学年制(2005年入学至2012年入学)毕业生按附件2中提供的中文成绩单(样表)、英文成绩单(样表)空白表格及模板自行翻译中英文成绩单。学分制(2013年及之后入学)毕业生按附件3模板同上完成。在校生到本系秘书老师打印成绩单盖章,另附中英文学籍证明(附件4)。

3.需中英文毕业证明、学位证明者,请按附件2-4中提供的学历证书模板、学位证书模板自行翻译。

4.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审核办理时,需携带档案室加盖公章的成绩档案一份;自行翻译的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毕业证明及学位证明各一份(用A4纸打印)及其电子稿。

三、有关说明

(一)教务处提供专用信封只用于封装由学校出具的出国材料,其他材料不予封装。

(三)所有证明文件均以教务处指定的格式为准,其它格式不予受理。

(三)中英文成绩必须一致,并如实反映成绩大表的各门课程(包括各类实习,设计及毕业论文)和成绩。如发现伪造成绩大表,在校生按照学校有关校纪校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如是已毕业学生伪造成绩大表,则按照伪造档案交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终身停办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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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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